二、案件情况:2020年12月26日1时许,昭阳区沿河岔街中段一无名旅馆,历某(女)与朱某(男)从事活动,被昭阳区南城当场查获。 四、处罚结果:对历某(女)与朱某(男)分别处行政10日,同时追缴历某所得人民币一百五十元。 二、案件情况:2020年12月1日11时许,王某驾驶云AX65**号比亚迪牌小型普通客车,从昭阳区载客5名驶往昆明,其中该车所载2乘客为约谈付费乘车,到达目的地后,当事人分别收取该2名乘客130元乘车费,当事人无法出示云AX65**号车的《道运输证》及王某本人的《从业人员资格证》等相关有效运营许可证件。 二、案件情况:2020年10月25日,水富市市场监管局、属鸡的属相婚配表、农业农村局联合调查组,对暗访组双节期间发现水富市温泉大道某土味馆声称有野生黄辣丁、野生江团、野生鲢鱼的交办问题线索开展核查。经核查,该餐馆在25日提供餐饮服务中存在以人工养殖鱼冒充野生鱼牟取非法利益,违法所得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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