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监护人应该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 右侧部分为疫苗预约时间区域,每次接种疫苗的时候,接种门诊的医生会在本页记录下次接种的疫苗和时间,家长可以根据的时间带孩子到门诊接种。 本页为疫苗接种记录页,记录接种疫苗的名称、接种时间、批号、部位等信息,可以说这页是孩子接种疫苗有力的“”。 《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按照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应当向儿童居住地或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按照补种。 除此之外,当孩子准备踏出国门,在办理出国手续时,许多国家必须提供有效的预防接种证明,所以家长一定要细心保管哦。 enoou 现在预防接种信息仍未实现全国联网,假如以后带孩子在其他省市打针,这本预防接种证可以让接种医生明确的知道孩子已经打了什么针,方便安排以后的接种计划。 接种疫苗后,医生会按免疫程序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家长可以翻阅登记页,提醒自己按时带宝宝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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