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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猜了!吵翻天的台湾教立法 出来了

作者:小联 来源: 日期:2017-8-13 21:01:07 人气: 标签:台湾天得官网

  有关台湾地区《教团体法》草案可能被通过的甚嚣尘上,台湾地区“内政部”为此于7月17日,发出“稿”。

  近日,台湾地区教界惶惶,有关《教团体法》草案可能被通过的各种甚嚣尘上。为此,台湾地区“内政部”于7月17日,发出“稿”,指出:《教团体法》草案现在尚在“内政部”研议中,并未送到“”,更未经“”二读通过。

  1995年,台湾地区“”首见委员提出《教团体法》草案。2001年首次提出台湾地区“”《教团体法》草案版本,但历届因意见分歧,皆未完成立法程序。2015年,台湾地区“内政部”经“”送草案到“”,2016年6月23日,“”函请“”撤回草案。因此,所谓通过《教团体法》草案等都是空穴来风,不足为信。

  台湾地区“内政部”表示,为广纳各方意见并建立共识,于2016年8月邀集教代表与学者专家进行研议修正外,12月间并于北中南三区办理3场座谈会,将各方意见纳入检讨修正。为期周延,2017年6月至9月再规划至各县市举行说明座谈会,进行草案说明及意见交流,待23场座谈会办理完竣,汇整各方意见检讨后,再行办理立法事宜。

  另外,台湾地区“内政部”也指出,教团体法草案的立法,是尊重教及教组织自主,因此传言教团体法通过后,办理教活动要经过批准、财务必须列册管理等说法,是不实的说法,也是对草案内容的。

  台湾地区教团体法为何会引发轩然大波?据说有台湾律师专业分析:草案条文里面有很多陷阱。对出家人非常非常大!也对佛教信众影响至广!所有教团体,只要不是财团法人,都必须要受教团体法(教法人)管制,旧的登记证失效,换发临时登记证,三年内若没有改为教法人,就变成不是,取消所有,但义务不变。

  教立法,与教发展态势密切相关,关乎人群及相关机构的质量,凤凰佛教将持续关注台湾地区教立法风波,您有什么和看法,欢迎围观吐槽。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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