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闻网4月13日电 据中国甘肃法院网披露,近日,临洮县法院对被告人苟某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元。苟某曾以冒充亲人的手段,在2012年至2015年间先后骗取21名人6.4万余元。 据承办介绍,苟某先后20多次冒充工作人员身份进行行骗,行骗的对象大多是60岁至80岁的退休干部职工。其先是在公园或活动中心和一些退休老人搭讪并交谈,在掌握他们的同学同事圈子,了解一些信息后,冒充某某同学、同事的儿子行骗,所骗取的钱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最多的达1万元。并且地域比较广泛,先后在临洮、、陇西、天水等地行骗。 办案发现,犯罪正是利用老年人比较怀旧的心理,用一些老同学、老同事子女的关系找上门、套近乎、拉关系,然后取得信任后借机借钱,以此行骗。 对此,警示大家特别是老年人:要提高防范意识,遇到陌生人时不可随意轻信和随从,及时核实相关信息,以防被骗;要多看看、新闻,对报道的一些诈骗手段要有所了解,防患未然;后不要碍于面子,不去报案。同时,通过案例办案发现,的大多是独居的老年人,但有一起案件因人子女,才报警将苟某抓获。对此,办案作为子女要多和家里的老人进行沟通交流,多回家看看,让老里有所慰藉,不会盲目的谎言。 详情请点击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