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潜在投标人须符合相应资质要求且符合《法》二十二条: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推背图 详解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括: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相应的《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4、拟投标企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title=网采购网()”查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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