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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小联 来源: 日期:2018-11-5 3:30:44 人气: 标签:旭阳镇人民政府

  租赁房屋拒不给付租金,且法院生效判决,并执行。10月13日,荣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并对执行的被执行人徐玟依法作出司法15日的处罚。

  被执行人徐玟长期租赁使用申请人自贡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荣县旭阳镇附南街一门面房,但从2013年7月起,徐玟拒不缴纳房屋租金。2013年12月19日,自贡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徐玟支付房屋租金并退还房屋,法院判决徐玟支付所欠租金并退还房屋。判决生效后,徐玟仍不缴纳租金和退还房屋,致该房地产有限公司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经多方向被执行人徐玟宣律知识和做思想工作,要求其支付所欠租金,但被执行人徐玟仍予。 10月13日上午,执行局联合司法大队,在旭泡枣儿阳的协同配合下,邀请县、县政协、县委、旭阳镇人民政府、旭阳镇荣州社区相关领导和部分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县记者和该院工作人员对执行过程全程,在对被执行人徐玟的财产逐一进行清点和登记造册,并由被执行人亲属签字确认后,转移至指定存放地点存放,当日即将被执行人徐玟占用的门面房现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以上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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