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荣县发展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荣发科局[2015]18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荣县发展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荣发改比备【2016】16-1号。 2.3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40.99万平米.(特别提示:因比选模板未更新,比选仍按原模板进行代理机构比选。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最后附承诺函,承诺代理合同签订收费不高于原收费标准的70%,否则不予接受比选申请文件。)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至100)。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06月13日14时3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的时间为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荣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荣县人民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市海淀备案编号:1101081994 推荐:
|